(1)参加内容:培训内容主要包括种养类专业知识、开展品种的种植及养殖技术、疾病预防等方面的知识。
(2)参加内容:2015年农村脱贫补贴项目、种养类扶贫项目、养殖类扶贫项目、城郊种养示范场项目。
(3)参加内容:扶贫补贴项目、种养类扶贫项目、城郊种养示范场项目。
2.申请条件
(1)市县有地方种养龙头企业2家以上。
(2)市县有畜牧、水产等主导产业的有一定规模以上、生活水平较高、农民群众基础较好的贫困户。
(3)种养产业符合申报要求的有符合当地脱贫标准的有一定规模、条件适宜的有能够解决就业、学习技术的有能够保证脱贫户的就业及个人收入水平。
(4)有固定的办公场所、购置加工设备和管理人员,具有独立的财务制度。
(5)有合法的供货商、符合当地或自治区种养行业企业的有关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报告、质量安全管理体系、专业技术人员和乡村兽医技术人员。
(6)有在注册登记的畜禽规模养殖场或其他畜牧养殖场备案,以及有一定规模的有畜牧、水产等主导产业的有关养殖场。
(7)有从事农业技术推广或扶贫培训、育种技术人员、畜牧兽医技术人员等特殊人群。
(8)有承担加工包装废弃物、粪尿、养殖污染物回收、再生性转移等相关行业的生产经营者。
五、畜禽养殖场设计
1、养殖场规划布局
(1)养殖场布局应符合畜禽场建设规划。
(2)养殖场的基本设施应符合国土空间规划。
(3)要布局科学合理,设施齐全,能够满足畜禽生产的基本需要。
(4)场内道路要与禽舍、养猪场、牛羊、蜜蜂养殖场等隔离。
(5)要有防疫和消毒设备。
2、畜禽养殖场建筑结构
(1)根据动物防疫、疫病预防、诊断需要,还应当按照动物防疫的需要,从饲料和养殖场的粪污及污水处理等场所、运输车、畜禽养殖场、户应进行分类处理。
(2)其养殖场应具有完整的生产、生活区域和功能区,粪污主要是指猪、牛、羊等家畜的粪便,包括污水、废水、病死动物尸体及设施的腐尸,包括用于养殖、加工的粪尿。
(3)应当达到防疫和消毒条件,有专用的消毒设备,同时也应当具备相应的兽医卫生防疫、动物疫病预防等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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