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生产场的条件
1、生产条件
生产场所:该场必须建在有充足的水源的地方,同时要求光照充足,通风畅通,排水良好,土壤应选用砂壤为宜,为便于设备的使用,生产区域周围、生产的道路、铁路、厂区、学校、屠宰场等应在设区一公里处,远离生产区。
2、生产设施
1面积:在场内外应有防虫网、防鸟网、防鸟网、消毒设施,生产区周围应少种植农作物,选用遮阳网、防虫网、防鸟网、防鼠网等设施。
2生产场地周围环境:生产区周围不宜喷除草剂,否则容易杀灭病菌,应设在生产区的下风处,以免喷雾进入生产区。
3生产区附近居民点要严格隔离,周边环境的卫生状况要保证,居民点附近不可有养殖场、屠宰场、杂鱼工厂、肉食加工厂等污染源,为保证动物性食品的健康,还应严格控制外来车辆的进出,场内污物和污水不能外运。
4生产区、生产区和生活区内不得外人通行,应设在生产区的下风方向,污水处理场、生活区不能有油污、污物污染,避免这些污染物进入生产区。
(二)动物性饲料经营许可证
经营的动物性饲料有含脂肪、乳糖、半乳糖、乳糖等成分的。属于含脂肪酸、磷脂、乳糖、乳糖等成分的饲料,其药效、安全性及实用性不能高于所用的动物性饲料,也不能与其他抗生素等混配使用,应单独储存于容器中进行保存。
(三)动物性饲料的进口
动物性饲料的进口主要有蛋白源、乳源、预混料、脂肪源等。蛋白源饲料指动物性饲料原料中必需氨基酸及其它营养物质含量不足的原料。包括动物的内脏、鱼粉、血粉、羽毛粉、血(维生素)、羽毛及下脚料、血粒等,其来源来自原料的途径和来源中的动植物,如野生大蚕蛾、家畜的蛹、鱼粉、肉类下脚料、蛋类的血粉、血粉、羽毛粉、肉骨粉、血粒、血丝、豆腐渣、血丝、血块、骨胶原,以及矿物质、微量元素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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