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开展集体资产清算,主要是将农村集体资产进行资产底部处理,查找所有权、使用权及经济承受能力之间的关系,并通过银行的文件,将农民统一起来,这不仅能够保证集体经济的健康发展,还能够让农民得到更多的经济收入,具有更高的经济和社会贡献。
(2)落实农村土地承包权分配方案,在尊重农民意愿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各地区土地的价值状况,选择农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实行集体股采。
(3)建立多级农村经济组织,主要是建立党组织,强化各项民主制度的建设,夯实农民议事日程的制度化。农村经济组织成员由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者农民合作社代表带头,成员之间形成互动,共同发展。
(4)鼓励农村土地以股份合作制形式进行流转,提供农村集体资产,支持发展第三产业,发挥集体经济的重要作用。
(5)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的投入,鼓励发展资产、股资、金融等各种投资,提高经营利用率,促进产业优化发展。
2、建立工作机制
(1)加快健全农村土地制度。要切实加强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主体资格审查、鉴证、发放租赁合同,防止将承包地同所有权、使用权划拨给他人。
(2)推进土地流转。在《农村土地承包法》中明确提出,积极引导地方通过合作社等方式推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
3、严格按照《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法》有关规定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体系。
4、推行“三权分置”
(1)实行土地股份合作制。地方实行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的政策规定,实行农户与合作社平等入股,各村(社区)要有土地股份合作协议。
(2)推进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国家和地方将进一步制定并完善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在特色农业建设中展开试点,以大额贷款和实物担保贷款等方式向农民进行抵押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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