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立生态种养合作社(创立生态种养合作社)

创立生态种养合作社(创立生态种养合作社)
创立生态种养合作社,是门厅社会主体,把专业合作社向合作社社会化发展,引导合作社向集约化、商品化、集约化、社会化发展。
——营造一个种养基地。从长期研究成果看,现有的会员生产规模大多为20~40亩,会员生产的粮食、肉类及蛋、奶、酒产品都是大生产,科技含量高。
——打造一个精品种养基地。致力于打造享誉海内外的高品质的品牌,打造生态种养合作社,提升市场占有率。实现精品农产品与大市场的有效对接。
(五)促进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和农民增收
1.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管理机制,健全互助合作、自愿有偿的原则,加快推进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规范有序流转土地,完善土地用途。培育壮大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主体,培育壮大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完善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完善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建设,引导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通过“合作社+基地+农户”模式,扩大农村土地流转面积。
2.建立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促进农业规模化经营、标准化生产和产业化经营,鼓励农民集体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流转土地,依法建立适度规模经营和生产经营一体化经营体系。
3.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合作,实现农村集体产权制度规范。鼓励和引导农村土地所有权人和农民合作社规范有序流转土地。鼓励和引导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鼓励和引导相关企业利用设施、设备、人才和资金等开展农村产权流转交易。
(二)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体系。
(三)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1.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鼓励和引导和扶持农业社会化服务机构、生产经营和社会化服务组织等积极培育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创新实施农业产业化经营项目。培育职业农民,提升农机具和农产品加工流通服务组织化水平,引导农业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等开展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支持以“统分结合、集成多轮驱动”为原则的生产经营组织,加大扶持力度,培育壮大专业化社会化服务组织,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网络。
2.鼓励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等建立股份合作组织。
3.培育农业产业强镇、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4.鼓励各类农业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和农业合作社等组织、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在园区建设园区、加工车间、仓储、配送中心、技术服务中心等,发展壮大农产品加工业。
(五)大力推广绿色生产
1.推进农业生产发展技术集成与集成示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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