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化生产是指建立以省级农业企业为主体、标准化生产体系为基础、以各地生产条件、资金、人力和技术相结合的体系,实现一个良种生产、统防统治、绿色优质生产、标准化管理的区域性标准化生产技术体系。
规范种子经营和使用种子经营形式推进标准化生产,主要措施如下:一是组织市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建立健全种子经营和使用单位备案制度,切实加强种子经营档案管理和备案工作;二是继续加大打击制售假劣种子的力度,清查整顿违规制售种子的案件,形成“黑名单”制,保证不违法;三是种子生产经营企业履行行业监督管理职责,健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品种审定、标签、包装、标签等档案,生产经营档案完整;四是加强种子质量监管,加强对种子制假售假和制假售假源头管理;五是加强种子安全生产,开展重点区域区域监测,开展水稻、玉米种子快速检测,开展清查未审先推和套牌侵权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六是加强品种展示示范,引导农民选用优质高产抗病种,发挥品种增产潜力。
(四)依法依规开展玉米制假售假和监督检查。根据《农作物种子标签和使用说明管理办法》(农业部令2011年第4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市场监管的通知》(农种函〔2011〕21号)要求,我站将2016年大春生产种子集中展开市场监督检查,对2016年大春生产种子集中开展监督检查,检查对象包括生产经营单位、备案企业、种子经营门店、乡镇种子经营户、种子生产经营档案和种子质量,并对经营种子的标签、经营许可证、品种审定及授权情况等进行逐一检查。对辖区内未监管、质量不合格的品种,将联合种子执法部门联合市场执法大队将其列为重点检查对象,督促各地开展监督检查,形成了《种子法》《农作物种子标签和使用说明管理办法》《农作物种子经营档案管理办法》等配套法规规章,切实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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